儿时记趣
返回
吃虫记
今天由吃虫子回忆起一些事,给我的感觉就是:有时候吃虫子也是迫不得已,是逼出来的。当然不是别人逼,而是自己逼的,也就是下定决心吃的。
小时候听老一辈人讲,如果小孩子胃纳差,脸黄肌瘦,就是“有疳了”。旧时一户人家三四个孩子的是常事,五六个的也不鲜见,小孩子不像现在那样金贵,也没有专门的儿童医院,加上当时老百姓收入不多,科学意识不强,要治疳,民间的土法子之一就是给孩子吃用油煎过的蟑螂。我是没有吃过。但听说滋味不错。当然小孩子大都是不明就里的。大人只说,吃了这东西,人就会长得健康壮实。大人给自己的孩子吃蟑螂,应该属于无奈吧?
还有一件事是真的被逼做出的决定。上世纪50年代初期,当时的工资不像现在直接通过钱的数目表示,而是用“折实单位”(简称单位)的。所谓单位,就是用一个人一天的柴米油盐布等生活必需品的价值作定量标准,根据工作的职责、级别,分别发给多少单位的钱。从此可见,当时每个月的收入是不多的。这是事情的背景。就在过年之前,家家户户都要张罗过年。我的一个初中同学的爸爸是个某机关的工作人员,花了钱买了将近10斤顶级酱油(顶油),准备做酱肉过年。这顶油的确好,味鲜外还酱香四溢,用它做酱肉效果一定好。这么多酱油就用一个脸盆盛着,上面盖了张报纸,放在客厅里过夜。可是,次日上午他们发现,有一只己死了的肥硕老鼠浸浴在其中。于是全家就如何处理这酱油展开了讨论,有多个方案,最简单的就是把酱油倒了,第二种是拿出老鼠,保留酱油,为要讲卫生,须要把酱油煮沸处理,还有的处理意见无非是技术细节上的差异,就不当一回事了。思来想去后,同学的爸爸提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扒掉老鼠的皮,去掉内脏,跟其他肉一起制作酱肉!听说,这酱鼠肉还别有风味呢!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家口多,工资又不高,这该死的老鼠要吃花大钱买来的顶油,如果倒了,太便宜它了。为解气,就扒它的皮,吃它的肉,既不浪费酱油,也增加了吃肉。
还有一件事,就是我原来的邻居家吃鼠肉的事。原来我家住在旧式的“墙门”里。每一家的天花板和地板是相通的。晚上,整个墙门就是老鼠的世界,它们相互追逐,嘶咬,打架,挖洞破壁,啃坏家俱,影响睡眠,令人头痛。有一天邻居家的一双大头皮鞋里居然有一窝6只粉朵朵的未睁眼的幼鼠。于是他们就设法抓住了成鼠。为解那在皮鞋里做窝之恨,于是就杀死老鼠后烹成一只红烧鼠肉,他们说这鼠肉香喷喷的。此后,他们逮住一只就如法炮制。另外一家也学了这做法。几年后房子拆迁,大家就分开了。不知他们是否再吃鼠肉,再说,住房条件改善了,家鼠基本上绝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