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记趣
返回
廿四夜,点点夜
腊月廿四,我们乡下的规矩是要吃肉团子的。自家种的糯米磨粉做的肉团子,很大个,青边敞碗一碗最多盛四个,还得堆起来高出碗边来。至于象我老娘这样不喜欢小里巴叽的人做的肉团子,三个足以装满一大碗,那三个吃下去可比10个龙凤汤圆耐饥得多了。我自小就很能吃,我妈做的肉团子,个头比我娘娘做要的稍大些。表哥比我大一岁,我们经常“互相斗鸡”,在我七岁那年,我很争气地吃过他了:他吃他家的,我吃我家的,在两人齐齐吃完第七个肉团子后,我咬咬牙吃了第八个,表哥两眼翻天认输。只是赢得很不光彩——因为事后发现吃伤了,嗝了两天的酸膨气,真丢人!
吃完肉团子,正戏才开始!在我们乡下,据说每到廿四夜,阎王爷开始放假过年,小鬼都到人间来享用子孙后代的贡品并且领银子洋钿及年底分红来哉。据说那些有恶念的孤魂野鬼,没出领取生活费就会打活人注意,所以要点燃火把到处跑,边跑还边大声吆喝“廿四夜,点点夜!”给那些小鬼一个下马威,让他们识相点,别到处闯祸!还有一种说法,是乞福,高举着稻草或者麦秸扎得火把,欢呼着在田野里四处奔跑庆祝丰收,同时也祈求老天保佑来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因此,每个廿四夜来临之前,我们这些野小人都有活计要做,起码要扎两个火把,一个稻草的,一个麦秸的,扎火把的竹竿,当然是越长越粗越威风,但是还要考虑幼小的肩头还要扛上半个夜晚象条野狗一样四处欢跑,所以要长短粗细适中。
别小看了这竹竿,那时物资紧缺,要啥缺啥,要挑根合适的竹竿都并不容易。爹妈宠着或长辈性格温和好说话的,可以把家里晾衣的三戬架拆开了暂借一下,但严令要求收回,有玩疯了忘了扛回家的,第二天勒令回田地里头找,经查实遗失者必须享用一顿“笋条炖肉”。动不了自己的晾衣三戬架的小野人,往往就打起别家的主意来,尤其是邻居大爷大妈的,往往会想着法子去拐来。趁人不注意,很快把拐来的三戬架分尸——扎成三个火把,大都偷偷藏在自家下场屋或后门柴垛间——不敢给自家大人看到。而我和表哥,在扎完自己的火把后的另一件活计,就是在满村的人家屋前屋后搜寻别人私藏的拐来的火把。往往能够找到好几个,再偷偷运回表哥家的猪圈里(表哥负责喂猪喂鸭,大人很少涉足那间房,不会穿帮被人发现)。这是我们的秘密,靠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和表哥的火把才得以年年从头亮到尾,要知道很多小野人在自己的火把烧灭了之后,只能抗着烧过的火把继续跟着大部队狂欢在冬季空旷的田野里。
狂欢的大部队绝大多数是男孩子们,我的老娘从来知道拦不住我,只是临走前每每看着我收紧鞋带穿戴整齐了才肯放我出门,至于我的花棉袄在跑了几块田后被我解开,那也管不到了。
基本上每个小队都会有10多个孩子去“点点夜”,有时也夹杂几个刚成年的大小伙子,至于成年男人偶尔也跟我们疯上几块田,但第二天必定被人骂“活转去”。几乎家家的大人都把看点点夜当作一回事,三三两两站的田埂边,收视率决不会比春晚来得低——尽管其中一个原因是想看好了自己的孩子。我们六队和表哥五队的小孩,因为我和表哥两个小头目的原因基本混编作战,我们和后村2个小队的孩子最终必定汇合,有时候河南岸的野小人也会来凑热闹,浩浩荡荡的大部队驰骋在宽阔的田野间,火光烘烤着稚嫩的脸庞,映红了幼小的心灵,快乐着大家的快乐!






